(中国外文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陆彩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深入学习贯彻党内两个法规是当前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我局全体党员的一项政治使命。
《准则》和《条例》是《党章》在新形势下的细化、具体化。《党章》是治党管党的总章程,规范了党员和党组织的基本义务、基本权利和基本行为规范等。《党章》第七章共有六条,对党的纪律进行了总体阐述,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新修订的党内两个法规正反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既仰望星空,提倡胸怀理想,追求崇高;又要求脚踏实地、坚守底线、红线;既强调他律,又强调自律;既有努力追求的标杆,又有追责问责的戒尺。
用权威的解释,8条《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基础性法规,是一部宣言书。133条《条例》围绕党纪戒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部法规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统一,同时《条例》坚持纪法分开和纪法相依,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学习两个法规,重在标本兼思兼治。尤其要注意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把这个最重要的纪律坚守住了,就能带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其它各项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也多次指出,要唤醒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最鲜明的特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这也是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严于律己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过去相比,变化很大,亮点很多,内容很新,要求很严。有人概括说,每一条都是政策,每一句都是尺度,因此要逐条逐句逐字学精条文、领会精神、把握要求。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学习的同时就要联系实际思考问题,查找自己的不足和工作中的欠缺,注重认真践行,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将准则、条例的要求真正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成为规范自己言行的重要遵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带头学习、带头实践,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承担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真正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意无不诚,而心可正矣。……古人的哲学思想对于今天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样具有借鉴意义。新修订的8条准则直接对接了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和共产党人的光荣革命传统,将克己奉公、崇廉拒腐和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等核心价值追求,与修身、齐家的传统立德要求,从政、用权等现代治国理念综合集成,体现了新时代对共产党人的新要求,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
潮平两岸阔,风正好扬帆。作为奋战在外宣战线上的共产党员,我们外文局党员干部理应拥有更宽广的胸怀与眼界,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从我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站高望远,恪尽职守,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积极履行好我们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好中国形象的历史使命。